一間傢俱店要結束營業舉行清倉大拍賣,書桌均一特價賣1000元, 第一天賣出了兩張書桌,其中一張特價後可賺得利潤25%,另一張特價後虧損20%, 請問這樣合計賺了多少錢?
沒有賺,反而還虧了50元。
第一張書桌的原價是1000/(1+25%)=800, 第二張書桌的原價是1000/(1-20%)=1250, 800+1250-1000*2=-50,賠了5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