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金、小楷、小治三人想玩籃球,但人數太少,
所以他們決定用抽籤方式,每次抽兩個人來比五分鐘的1對1籃球,
比賽採積分制,每進一球得一分,
每場贏的人可以再加10分,平手的話各加5分,
最後總計得分,小金得了2分,小楷得了8分,小治得了21分,
請問他們總共比了幾場?每場比數又是如何呢?
總共比了2場,
其中一場是『小金vs.小治』,小金進2球,小治進3球;
另一場是『小楷vs.小治』,兩人各進3球平手;
小金得了2分,表示他有比賽過,但都是輸的;
小楷得了8分,表示他都是輸的或有平手過一場(沒有贏過);
由以上可知小金跟小楷沒有對打過(因為跟小金對打的至少會有1勝),
所以小金至少輸給小治1次,小治至少有1勝;
而且因為小金跟小楷都沒有勝場,所以小治一定不會有敗場。
小治得了21分,表示可能是『2勝』或『1勝1平』或『1勝2平』,
其中『2勝』可以排除,因為1勝至少會得11分(進0球最多平手不可能得勝);
『1勝2平』也可以排除,因為小金跟小楷加起來最多只有1場平手;
所以可以確定小治的戰績是『1勝1平』。
已知小金跟小楷沒有對打過,
所以每場小治都有出賽,比賽就只有兩場,
其中一場是『小金vs.小治』,小金勝出;
另一場是『小楷vs.小治』,兩人平手;
小楷平手一場得了8分,表示小治在那場平手也得了8分,兩人各進了3球,
剩下的21-8=13分都是在另一場勝場得到的,
扣掉得勝的10分,表示小治在該場進了3球,
而小金在該場進了2球。